專欄 · 進入韓國
韓國網上化妝品查出634宗虛假專利等標示:香港品牌上架前先核對

韓國消費者院和知識產權處檢查了7個韓國購物平台約1萬個化妝品頁面,找出634宗知識產權虛假標示,其中514宗把已失效的權利寫成仍然有效。不少香港品牌的包裝和產品介紹寫有「專利配方」,譯成韓文時很容易原句照搬。
- 韓國消費者院與知識產權處9月7日公布,在約1萬個網上化妝品頁面中查出634宗知識產權虛假標示,81.1%是把已失效的權利寫成有效。
- 韓國《專利法》第224條禁止在未獲專利的產品或其廣告上作專利標示,第228條訂明違者可被判監3年以下或罰款3,000萬韓圜以下。
- 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7月24日公布,網上化妝品廣告中有178宗違反《化妝品法》第13條,八成是令人誤以為是藥品的寫法。
2026年9月7日,韓國消費者院(한국소비자원)與知識產權處(지식재산처,前身為特許廳)公布聯合調查結果:在 Naver Smart Store、Coupang、Gmarket 等7個網上購物平台約1萬個化妝品銷售頁面中,查出634宗知識產權虛假標示。同一段時間,食品醫藥品安全處(식품의약품안전처,下稱「食藥處」)亦公布了化妝品廣告和假貨的查處結果。三份資料放在一起看,可以知道韓國當局現時怎樣看待化妝品頁面上的「專利」「治療」和「正貨」字眼。以下按香港品牌最常碰到的情況整理。
634宗虛假標示,八成是已失效的專利
出問題的大多是「曾經有效」的專利。調查期為2026年5月1日至6月12日,對象是 Naver Smart Store、樂天 ON、11街、SSG、Auction、Gmarket 和 Coupang 上的化妝品頁面。634宗之中,626宗(98.7%)涉及專利權,其餘是外觀設計權6宗、實用新型和商標各1宗。
| 虛假標示類型 | 宗數 | 比例 |
|---|---|---|
| 把已失效的權利寫成有效 | 514 | 81.1% |
| 寫出不存在的權利號碼 | 73 | 11.5% |
| 沒有申請卻寫「申請中」 | 30 | 4.7% |
| 已被拒絕註冊的權利 | 11 | 1.8% |
| 仍在申請中卻寫「已註冊」 | 4 | 0.6% |
| 權利名稱寫錯(例如把商標寫成專利) | 2 | 0.3% |
按產品分,護髮產品最多,有242宗(38.2%),其次是護膚97宗、身體護理91宗和潔面67宗。報告的分析是:強調防脫髮等功效或特定成分的產品,較常出現這類標示。知識產權處已要求全部634宗改正,並會記錄每個賣家的違規紀錄,同一標示再次出現便轉為行政調查。
放到香港品牌身上:專利一般有年期,產品推出多年後,包裝上的「專利」字樣可能已不再成立。韓文頁面通常由舊包裝或舊目錄翻譯過來,翻譯時不會有人提醒您專利已經屆滿。
韓國法例怎樣規定專利標示
韓國《專利法》對可以怎樣寫和不可以怎樣寫都有條文。第223條列出正確寫法:產品專利寫「특허」(專利)加專利號碼,仍在審查中的寫「특허출원(심사중)」(專利申請・審查中)加申請號碼。第224條禁止在未獲專利、亦非申請中的產品、容器、包裝或廣告上作專利標示,或作容易混淆的標示。第228條訂明,違反第224條可被判監3年以下或罰款3,000萬韓圜(約HK$17.7萬)以下。
商標也有相同的安排。《商標法》第224條禁止把未註冊、未申請的商標當作註冊商標來標示,第233條的罰則同樣是3年以下監禁或3,000萬韓圜以下罰款。消費者院的報告提供了一個正確做法的例子:權利號碼、發明名稱和註冊證書一起列出。
香港品牌常見的疑問是:只在香港或中國內地取得的專利,在韓文頁面上可不可以寫「특허」?上述條文和報告都沒有直接回答這一點。我們的建議是,在得到韓國專利代理人(변리사)的意見之前,韓文頁面上避免單寫「특허」二字;如確實需要提及,寫明國家或地區、專利號碼和有效期,讓韓國消費者自行判斷。
「治療」「消炎」:化妝品廣告的另一條界線
專利以外,韓國化妝品頁面最常出事的是功效寫法。食藥處7月24日公布,與大韓化妝品協會用3星期檢查網上化妝品廣告,找出178宗違反《化妝品法》第13條的虛假或誇大廣告,並已要求封鎖相關頁面。按類型計,令人誤以為是藥品的寫法有142宗(80%),超出化妝品用途的使用方法有21宗(12%),與功能性化妝品審查結果不符的效能說明有15宗(8%)。
被點名的字眼包括「소염효과」(消炎效果)、「통증완화」(紓緩痛楚)、「피부재생」(皮膚再生)和「여드름치료」(治療暗瘡)。《化妝品法》第2條把化妝品界定為對人體作用輕微的產品,所以涉及治療的說法都會被視為藥品宣傳。違反第13條,按第37條可被判監1年以下或罰款1,000萬韓圜(約HK$5.9萬)以下。
今次檢查沒有停在網店賣家:食藥處沿着產品追查到負責進口和上市的化妝品責任銷售業者(화장품책임판매업자),另外找出10宗,並由各地方食藥廳對23間業者進行檢查和行政處分。換言之,香港品牌經韓國進口商銷售時,進口商自己的廣告也在檢查範圍內;我們預計進口商會更仔細查問韓文頁面上每項說法的根據。食藥處7月8日亦預告了《化妝品法》施行令和施行規則的修訂草案,其中一項是禁止以人工智能製作的虛假醫生、藥劑師或研究員推銷化妝品。草案在8月18日截止收集意見,最終條文以正式公布為準。
您可以先做的:把韓文頁面上所有涉及「治療」「消炎」「再生」「醫生推薦」的句子列出來,逐句問一次:這是化妝品可以說的效果嗎?
假貨案:讓韓國顧客找得到正貨
韓國消費者被提醒要在官方渠道購買,品牌要讓他們找得到官方渠道。食藥處和知識產權處9月17日公布,一名中間人與深圳的製造商合作,由2024年10月至2025年11月經 Coupang、Naver 等開放平台售出約8.3萬件、61種假冒化妝品和保健食品等貨品,總值約45億韓圜(約HK$2,660萬)。當局化驗了扣押的12種功能性化妝品和保健食品,全部驗不出應有的功能成分。
兩個機構給韓國消費者的建議,是到品牌或製造商認可的官方銷售點購買,懷疑是假貨時向正貨品牌的客戶服務查詢。換句話說,韓國顧客會主動找「官方」。他們常用的搜尋字詞包括「品牌名 정품」(正貨)、「品牌名 공식몰」(官方網店)和「品牌名 가품」(假貨)。如果搜尋結果裏沒有貴公司自己的說明,顧客就只能靠平台賣家的介紹判斷。
上架韓國前的核對清單:(1)在韓國專利資訊檢索服務 KIPRIS 查核韓文頁面上每個專利或商標號碼的狀態;(2)已屆滿或只在香港、內地有效的專利,暫時刪去「특허」字樣,待韓國專利代理人確認;(3)刪改「治療」「消炎」「再生」等藥品式說法;(4)在韓文頁面列出官方銷售渠道;(5)商標如未在韓國註冊,不要加「®」或「등록상표」(註冊商標)。
HB Crossborder 的服務會從韓國消費者的角度檢查品牌:在 Naver 和 Google 搜尋品牌名稱時看到甚麼、韓文頁面有沒有容易被質疑的寫法。想先了解貴公司的情況,可以申請免費診斷,報告於當天或翌日上午發出。法律問題的最終判斷,請向韓國律師或專利代理人確認。
(本文港元金額按2026年10月21日約1港元兌169韓圜粗略換算。)
- 到 KIPRIS 查核韓文頁面上每個專利和商標號碼是否仍然有效。
- 刪去已屆滿專利的「특허」字樣,只在香港或內地有效的專利先請韓國專利代理人確認寫法。
- 列出韓文頁面上「治療」「消炎」「再生」「醫生推薦」等句子,逐句改為化妝品可用的說法。
- 在 Naver 搜尋「品牌名 정품」和「品牌名 공식몰」,看看有沒有貴公司自己的官方渠道說明。
- 請韓國進口商確認他們對韓文廣告用語的要求,並保留每項說法的證明文件。
傳送一個網址給我們,免費診斷報告會在申請後4小時發出(晚間申請翌日早上發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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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화장품법 제2조·제13조·제37조, 韓國國家法令資訊中心(국가법령정보센터) (2026年10月22日)
- 상표법 제224조·제233조, 韓國國家法令資訊中心(국가법령정보센터) (2026年10月22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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