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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卖进韩国:先找责任销售业者,再看韩文标签和功能性审查

一款在国内卖得很好的精华,放进韩国网店,详情页写着“美白、祛痘、修复、消炎”。在韩国,这几个词分别牵涉功能性化妆品审查和广告限制,有的会被认定为把化妆品说成药品。今年7月24日,韩国食药处公布,用3周时间就在网上查出178条这类违规广告。
- 按韩国《化妆品法》第3条,化妆品责任销售业须向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登记并设责任销售管理人,进口化妆品在韩国流通时,由登记的责任销售业者对质量和安全负责。
- 美白、抗皱、防晒、染发、脱毛、缓解脱发等11类属于功能性化妆品,按第4条须逐个品目接受食药处审查或提交报告,未审查就销售属于禁止行为。
- 食药处2026年7月8日预告,化妆品安全性评估制度将从2028年起分阶段实施,第一批是2025年12月30日以后审查或报告的功能性化妆品。
韩国化妆品市场竞争激烈,但对海外品牌来说,真正的门槛往往不在营销,而在法规:谁来负责、标签怎么写、哪些功效要先审查。下面按韩国《化妆品法》(화장품법)及其施行令、施行规则现行条文(2026年4月2日施行版本),以及食品医药品安全处(식약처)今年7月的公告,把三道关逐一讲清楚。
第一关:谁来当“责任销售业者”
化妆品在韩国上市,必须由一家登记过的“化妆品责任销售业者”(화장품책임판매업자)对质量和安全负责。《化妆品法》第2条第11项把责任销售业定义为“管理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,并将其流通、销售,或以进口代理型交易为目的进行中介、交付”的营业。第3条规定,要做这项营业须向食药处登记,具备质量管理和上市后安全管理的标准,并设“责任销售管理人”(책임판매관리자)。
按施行规则第4条,登记申请交给营业所所在地的地方食药厅,所以需要在韩国有营业所。海外品牌常见的做法,是由韩国进口商担任责任销售业者,或者在韩国设立法人后自行登记。施行令第2条把责任销售业分成四类,和海外品牌关系最大的是后两类:
| 类型(施行令第2条第2项) | 适合的情况 | 主要义务(施行规则) |
|---|---|---|
| 丙类:进口化妆品的流通、销售 | 一般贸易进口,在韩国线上线下销售 | 设责任销售管理人;按批号做质量检验;制作并保存进口管理记录 |
| 丁类:以进口代理型交易为目的的中介、交付(仅限电子商务) | 跨境电商的进口代理模式 | 登记时不必提交质量管理标准和管理人资格文件,遵守事项只适用其中一部分 |
丙类要保存的进口管理记录,包括产品名、原料成分的规格和含量、制造国与制造商名称及地址、制造及销售证明书、韩文产品说明书样本、各批号的进口量和质量检验结果、销售去向等。此外,按法律第5条第5款,责任销售业者要向食药处报告进口实绩,并在流通前报告所用原料的清单。
用到自己身上:选韩国合作方时,先请对方出示责任销售业登记证,确认是哪一类;再提前备好配方中各成分的含量、工厂信息、制造及销售证明和批次检验资料。这些资料不全,进口商就很难替您担责。
第二关:韩文标签要写哪些
外包装上必须用韩文写清10项内容,可以同时附中文或英文。《化妆品法》第10条第1款列出的是:产品名称、营业者商号和地址、全部成分、容量或重量、制造批号、使用期限或开封后使用期间、价格、功能性化妆品字样或图案、使用注意事项,以及总理令规定的其他事项。第12条要求用易读易懂的韩文准确标示,可以并写汉字或外文。
施行规则第19条第4款补充了几项,海外品牌最常漏掉的是:
- 进口化妆品要写制造国名称(已按《对外贸易法》标示原产地的可省略)、制造公司名称及地址。
- 功能性化妆品要写经审查或报告的功效、用法用量。
- 把某个成分名用在产品名称里的,要写出该成分的含量。
容量在10毫升或10克以下的小包装可以只标部分项目;成分名称要用标准化的通用名。另外,第2条第10项把只做二次包装或标示的工序排除在“制造”之外。
用到自己身上:在国内包装上加贴韩文标签,前提是这10项一项不漏。成分表不要直接用机器翻译,要对照韩国通用的成分名称逐一核对。
第三关:这11类功效要先审查或报告
下面这些功效在韩国属于“功能性化妆品”,没经过审查或报告就不能卖。按施行规则第2条,功能性化妆品包括11类:防止黑色素沉着帮助美白、淡化已沉着的黑色素帮助美白、改善皱纹、帮助晒黑、防晒、染发(含脱色)、脱毛、缓解脱发症状、缓解痘痘肌(仅限洗护类)、恢复皮肤屏障以改善瘙痒、淡化妊娠纹红线。
《化妆品法》第4条规定,要以功能性化妆品销售,须逐个品目就安全性和有效性接受食药处审查,或提交报告;第15条禁止销售未经审查或报告的功能性化妆品。后四类(缓解脱发到淡化妊娠纹)还必须在包装上写明“不是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的药品”。
用到自己身上:中国的“特殊化妆品”和韩国的“功能性化妆品”,分类并不完全对应。先把产品卖点对照这11类逐条过一遍,属于功能性的,要把审查或报告的时间算进上市计划。
广告用词:7月一次查出178条“把化妆品说成药”
详情页和广告里的功效说法,比包装更容易出事。食药处7月24日公布,与大韩化妆品协会联合用3周检查网上的化妆品广告,查出违反《化妆品法》第13条的虚假、夸大广告178条,已要求屏蔽。其中142条(80%)可能让人误以为是药品,21条超出化妆品使用范围,15条与功能性审查的功效不符。食药处还顺着卖家追查到责任销售业者,涉及的23家(33条)将由地方食药厅检查并处分。
被点名的说法举例:预防阴道炎、缓解瘙痒、治疗关节炎、消炎、肌肉放松、缓解疼痛、皮肤再生、治疗痘痘;把普通化妆品标成功能性化妆品;把审查过的“缓解痘痘肌”写成“预防痘痘”。
还要注意:按第14条,对事实性的宣传要能拿出证据,被食药处要求时须在15日内提交。7月8日的修订预告还拟禁止用AI生成的“专家推荐”广告。找韩国网红推广时,要按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指南用韩语标明“#광고”等字样。
用到自己身上:把中文卖点翻成韩文前,先删掉“修复、再生、消炎、祛痘”这类药品式说法;功能性产品只写审查或报告过的功效原文。
2028年起:安全性评估要提前准备
韩国将要求营业者制作并保存化妆品安全性评估资料。《化妆品法》2025年12月30日修订后,食药处7月8日预告了施行令和施行规则的配套修订,征求意见到8月18日。按预告,年生产或进口实绩10亿韩元以上、或2025年12月30日以后登记的业者,2028年先从2025年12月30日以后审查或报告的功能性化妆品开始,2029年扩大到婴幼儿及儿童化妆品,2030年到新制造或进口的化妆品,2031年覆盖全部品目;10亿韩元以下的业者从2029年婴幼儿及儿童化妆品开始,2031年覆盖全部。
预告中的资料要求包括原料构成、毒性、杂质、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等,保存到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。同一份预告还拟把回收计划书的提交期限从5日缩短为3日。目前仍是预告阶段,最终条文以公布为准。
用到自己身上:2028年看似还远,但毒理和杂质资料要由工厂端配合整理。现在和韩国进口商谈合作时,就可以约定谁准备这些资料。
HB Crossborder可以协助韩文详情页的表述梳理和Naver上的内容,具体见服务与价格;登记、审查和标签的最终确认,需要由责任销售业者和专业人士完成。想先看看您的品牌在韩国搜索里是什么样子,可以申请一次免费曝光诊断。我们不承诺销量或排名。
- 请韩国合作方出示化妆品责任销售业登记证,确认是进口流通类还是进口代理型交易类。
- 按《化妆品法》第10条的10项内容,逐项核对韩文标签草稿,并补上制造国、制造商名称和地址。
- 把产品卖点对照施行规则第2条的11类功能性化妆品清单,标出需要审查或报告的品目。
- 从韩文详情页里删掉“消炎、再生、治疗、预防”等可能被认定为药品的说法。
- 和工厂确认能否提供配方成分含量、毒性和杂质资料,为2028年起的安全性评估做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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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화장품법 (법률 제20901호, 2026. 4. 2. 시행), 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 (2026-04-02)
- 화장품법 시행령 제2조 (영업의 세부 종류와 범위), 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 (2026-04-02)
- 화장품법 시행규칙 (총리령 제2109호, 2026. 4. 2. 시행), 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 (2026-04-02)
- 식약처, 화장품 안전성 평가 세부기준 마련,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 (2026-07-08)
- “화장품이 질염 예방, 여드름 치료?”… 의약품 둔갑한 화장품 광고 178건 적발,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 (2026-07-24)
- 추천ㆍ보증 등에 관한 표시ㆍ광고 심사지침 (예규 제499호),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(国家法令信息中心) (2026-06-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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